兩藏獒咬傷國泰女職員 狗主否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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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8/11 14:29

最後更新: 2016/08/1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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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文思慧(揮手者)。(經濟日報記者陳卓欣攝)

任職於國泰的女訂票員於去年11月11日在元朗傲凱峰住所外,遭鄰居蓄養的兩頭藏獒犬咬至重傷,須留院13天。女狗主及其印傭其後被漁護署票控,女狗主崔煥好否認「身為沒有以帶牽引或加以控制的狗隻的畜養人而該狗隻於其會遊蕩至公眾地方之處咬傷人」等共4項控罪,案件今開審,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稱已做足預防措施,早前已認罪的印傭才是最主要照顧兩藏獒犬。

身材高佻、穿連身裙的長髮女事主文思慧(22歲)供稱,當天早上8時許離開住所,在小斜坡上看見涉案的兩頭藏獒犬未有被牽引。她指與兩犬相距約半米,故她不敢走動,卻突然被兩隻犬襲擊。她指母親當時在花園,聽見其大喊聲遂出來救援。

事主續指遇襲後留院13天,曾進行3次手術,右手掌、右大腿及左手臂均有血洞,前額近眼眉位置有5處傷勢須縫針,至今仍須做物理治療及骨科覆診。

被告自辯指,涉案兩頭藏獒犬由朋友送贈,印傭由牠們3個月大已開始照顧,現時兩頭藏獒犬4歲,重約46公斤。被告強調印傭是最主要的照顧者,家中的菲傭及印傭有指引如何照顧寵物,除兩頭藏獒外,還包括一隻大型鸚鵡、一缸魚及兩隻貓。被告又稱自己和家人曾上訓練狗隻課程,有購買狗繩等物品,而且住所花園有3邊圍牆。

控辯雙方的同意事實指,被告是涉案兩頭藏獒的蓄養人。控方庭上透露,登記狗主為被告的兒子,但該登記地址的村屋佔用人為被告,以及被告曾招認自己為蓄養人。辯方則指,不爭議當時沒有人控制兩頭藏獒,但指被告有做合理措施阻止事件發生,下午續審。